山西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在县城中心城区秋冬防期间实施机动车通行管控的通告
按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绛县分局转发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相关要求,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零时起,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现就我县中心城区实施机动车通行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管控车辆
黄标车、冒黑烟车、渣土车、专项作业车、工程机械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柴油货车、拖拉机、农用三轮车、低速货车、燃油三轮及四轮车、混凝土罐车、混凝土搅拌车等工程车(包括非清洁能源轻小型翻斗车、轻小型工程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车、重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等高排放车辆全天禁止在县城核心区通行。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管控区域及限行路段
管控区域:规划浍水大街以南、涑水大街以北、中条山路以西、规划西环路以东。
绛县县城建成区限行路段:
绛山街:中条山路至仪门路路段
振兴街:中条山路至西环路路段
厢城街:中条山路至城西红绿灯路段
倗国路:涑水街至绛山街路段
和平路:涑水街至浍水大街路段
文公路:涑水街至浍水大街路段
健康路:涑水街至振兴街路段
文体路:涑水街至绛山街路段
车厢路:涑水街至振兴街路段
紫金山路:涑水街至北大街路段
限行时段:
1、冒黑烟及环保不达标车辆全天24小时限行。
2、民生保障车辆(运送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等涉及民生的)通行时间为22时至次日6时。
三、车辆通行规定
1、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城管、工商、交通、环保、食品药品监管执法车辆,气象监察车辆,邮政及救援、清障专用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2、县重点工程运输车辆和为县域企业运输原料、产品的车辆,可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股处理大厅申请办理电子通行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四、法律责任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对违反限行规定、未办理通行手续驶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规定的时间线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本通告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负责解读,自2023年12月5日起施行,之前已发布的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与本通告相抵触的,以本通告为准,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