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盐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2024-07-12 10:5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2024年07月05日,山西省运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晋公(交)行罚决字[2024]1408002000155015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刘超(机动车驾驶证号142701199309******)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运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河津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0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