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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招远:一个月内两起撞护栏逃逸事故竟为同一驾驶人

2025-11-21 16:53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张文启 孙菁)近日,招远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破获了一起肇事逃逸案件,经查,驾驶人李某竟然在半个多月前刚因无证驾车撞护栏后逃逸被拘留过。目前,李某因逃逸未构成犯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0月26日15时46分,122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金城路与西外环路口西发生一起撞护栏事故。接到警情后,执勤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询问,报警人侯某称其驾驶鲁F8**AT小型普通客车沿西外环由东向西行驶,因躲避电动车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致3根立柱、4节护栏受损。民警对细节进行询问时,侯某却支支吾吾说不清,存在“顶包”嫌疑。民警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经仔细核实,肇事驾驶人实为李某,案发当时,李某驾车沿金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西外环金城路口西50米处,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发生交通事故后,李某在现场拨打电话联系朋友侯某为其“顶包”,侯某到达现场后,李某乘坐出租车离开。核实清事情经过后,民警立即联系李某到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接受处理。到案后,李某面对证据,承认了其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

调查中,民警发现违法行为人李某竟然是“熟人”。就在十几天前的10月9日,李某曾在城区玲珑路城北小区路段发生过撞护栏后逃逸行为。事发当日早晨,民警巡逻至玲珑路城北小区路段发现1节护栏缺失,现场无任何可疑车辆,民警判断是一起撞护栏逃逸事故,当即开展调查。经查,10月8日16时34分,一辆鲁F8**AT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沿玲珑路南侧由东向西逆向行驶至玲珑路城北小区处时,与中央隔离护栏相撞,造成1节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驾驶人下车查看车辆状态后并未报警,直接逃离现场。后民警通过研判,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与驾驶人李某。经查询,李某2018年因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证,现处于无证状态。民警依法对其逃逸未构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逆向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1月17日,在民警的再三敦促下,李某来到城区中队接受处理,缴纳了护栏维修费用,并被送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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