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要不得——从一起普货拉危险品违章案件说起
“运的什么?”
“普通货物。”
“那你车内货物标贴上的火苗标志认识吗?”
“啊……不清楚……”
2023年2月15日下午3点半左右,常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在S232省道与中吴大道交叉口查获了一辆安徽牌照普货重型货车。该车车挂平板上装载的货物用蓝绿两种颜色的篷布遮盖,其中一部分货物篷布未能完全覆盖,暴露在外面,从外形上看像是容纳化工液体的吨桶,可能是危险化学品,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警觉,执法人员上前亮证检查,于是有了以上的对话。
据改车驾驶员张某陈述,他于当日下午2点左右接到托运人年某电话,让他到常州新北一化工企业运一批货,当他发现要运的是桶装液体时,虽怀疑可能是危险化学品,但心里抱有一丝侥幸,反正短途运输,运费结得快,就没有多想,也没有仔细查看一下货物上的标贴,又因该批货物买方催得急,因而装货时草草盖上一层篷布就上路了,没成想就被查到了。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篷布下的吨桶每桶都贴有危险化学品标识标贴,该车所运货物均为不饱和聚酯树脂(TM-1096),共有28桶(30.8吨)。经查,不饱和聚酯树脂(TM-1096)属于3.2类闪点易燃液体,不当运输极易发生爆燃危险。目前,市交通执法部门已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处罚。
在此,常州交通执法部门呼吁广大货运企业:切实加强安全责任意识,规范自身运输行为,切莫为图“快钱”而心存侥幸,违法违规必受追究。
(李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