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灯光故障多,行驶高速风险大
本网讯(李盈宇)货车尾灯不亮,还在高速上行驶,思南高速交警发现后,立即处置了险情。3月8日夜间,铜仁高速交警思南大队印江执勤点开展“春季守护”专项治理行动,民警在高速路口发现一辆蓝牌轻型货车未打开车辆轮廓灯及尾灯,当时刚下过雨,路面湿滑,该车严重影响了自身以及后方车辆的行车安全,十分危险。这辆未开车灯的轻型货车在夜晚雨雾天气的路口犹如穿了“隐身衣”。
执勤民警立即通过喊话器将该车引导至路边进行检查,检查核实后发现,该车前大灯远光故障、尾灯轮廓灯损坏,且尾部没有任何的反光标识覆盖有大量泥污,存在极大的交通行车安全隐患。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司机高速公路夜间行车的时候,车灯损坏不仅十分危险,还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该车驾驶员将面临行政处罚。随后将车辆进行尾部的清洗和粘贴反光条后,警车在轻型货车后方行驶示警,将该车护送出高速公路。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一)提前检查车况。驾驶人出车前应仔细检查燃油情况和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机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得驾驶“带病车”上路。(二)提前规划线路。出行前应通过网络、广播等途径,提前了解天气变化、交通管制、行车线路、高速路况等信息,借助地图规划好行车线路和备用线路。一旦驶过目的地出口,要继续行至下一出口,驶出后再次驶入,切忌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倒车、逆行或掉头。(三)牢记“九字口诀”。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口诀,一旦在高速上发生事故等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请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并将三角牌摆放至车辆后方150米外,人员立即撤离至护栏外并报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