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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猗:违规超车出事故 交警认定负全责

2023-05-23 10:3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何岗) 为赶时间不顾安全,驾驶人杨某凡违规从右侧超越前方车辆,结果与一辆正常行驶的三轮电动车追尾相撞。杨某凡一念之差付出沉重代价,不仅要承担双方车辆维修费用,还要承担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杨某宏的高额医疗费用。日前,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报了这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5月8日,杨某凡驾驶晋MH2***牌号小型轿车从盐湖区出发,准备到临猗县孝子桥村去参加朋友的订婚宴。8时15分许,杨某凡驾车沿342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1087KM+600M(临猗嵋阳镇路段)处时,发现前方车辆行驶缓慢,着急赶路的杨某凡右转方向,准备加速从右侧超越前方车辆,结果与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的一辆三轮电动车追尾相撞,导致双方车辆损坏、三轮电动车驾驶人杨某宏受伤。

经现场勘查、询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与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减低速度、靠右让路。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临猗交警认定,杨某凡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杨某宏无责任。

目前,杨某宏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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