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男子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被民警现场查获
本网讯(石勇平)众所周知,酒后驾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驾的危害也是极大的,但总有部分人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6月24日晚,铜仁高速交警松桃大队联合松桃县交警大队在松桃县苗人古城路段开展高地联动酒驾醉驾夜查集中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57分,高速交警松桃大队民警对一辆临时号牌为贵D33***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身上散发着酒精味。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下车作进一步检查。
该车驾驶员下车后,民警询问其有无驾驶证,该车驾驶员称没有驾驶证,称其驾乘的是电动二轮摩托车,而且是号牌是临时的。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5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即要求其提供详细的身份信息,驾驶员刘某某称身份证之前已经丢失,还在补办,随后口述了身份信息。在民警告知刘某某其酒驾将要被处罚时,刘某某称不是故意喝酒驾车的,家里负担重,想让民警对其免除处罚。民警拒绝了刘某某的要求,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酒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刘某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实陈述了自己喝酒的事实。
原来,刘某某当天下午下班后便想着回家,但当要回家时接到了同事的邀请一起聚餐。在20时左右,喝了一瓶啤酒,之后便想着只喝一瓶啤酒,应该没事,便心存侥幸骑车回家,不料被交警查获。
最终,鉴于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刘某某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对刘某某处罚完后,民警告知其要吸取教训,不可再犯,刘某某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承诺今后一定遵守交规。
高速交警提醒:酒驾危害极大,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