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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

山西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关于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通告

2024-01-23 09:3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精致小城”建设总体部署,确保城市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重点:

1、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

2、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乱停乱放。

3、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违法载人。

4、小型汽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二)整治区域:

各街道、路段。

(三)整治措施:

1、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

2、对发现骑乘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①暂扣摩托车、电动车(共享单车)、三轮车;②骑乘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③佩戴安全头盔后予以放行;④对再次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予以处罚。

(四)电动自行车免费上牌:

1、所需提供资料:

①电动自行车现场外检。

②持电动车自行车合格证和本人身份证。

③无电动自行车合格证的,持本人身份证,签订承诺书。

2、免费上牌服务点:

①新城大街人民路口交警岗亭。

②新城大街七一路口交警岗亭。

③中条大街友谊路口交警岗亭。

④新城大街、舜王大街、黄河路、中条大街、铜矿峪、沙金河、胡家峪、王茅、华峰、古城、英言、历山、长直、蒲掌14个邮政营业所。

二、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重点:

1、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公交车位、盲道、消防通道,利用机动车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销售(包括二手车)车辆占用道路或停车位,废弃车辆(僵尸车)长期占用停车位等。

2、工程车(商砼车、渣土车)、环卫车不按规定路段和时间通行、乱抛乱洒等。

3、大货车违反禁令、随意停放。

4、冒黑烟车进入限行区域。

(二)整治区域:

1、新城大街、舜王大街、中条大街。

2、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友谊路、公园路、历山路、七一路、人民路、黄河路、电力路、建设路、学府路、东环路。

3、京小宅路段。

(三)整治措施:

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

城市是我家,城市交通秩序靠大家,希望全县公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有序通行,携手共创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精致小城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本通告自2024年1月22日起实施。

垣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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