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交通运输局 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等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2024-02-27 09:25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货运车辆超载、抛洒违法行为严重损坏道路设施,严重危及交通安全,严重影响环境质量。
为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推动我县环境质量好转,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从即日起从严从重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县砂石料场、商砼站、物流运输场站等货运源头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管控,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超限超载;严禁给未采取必要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装载;严禁未采取有效密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厂),做到“五个不准”(不得为无牌无证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证照不齐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非法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不得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不得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货运车辆驾驶人要坚决杜绝驾驶超载超限、抛洒、尾气排放不达标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同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对违法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严厉打击、查处,同时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严肃处理。通过严格执法,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全县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新绛县交通运输局
新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