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关于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解决辖区三轮车交通秩序乱象,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通行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区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底结束,为期一年。
二、整治对象
(一)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非法改装拼装三轮车。
(二)电动两轮车(除电动自行车外)和低速四轮车(老年代步车)参照三轮车进行整治。不包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专供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轮椅车。
三、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区域:红旗街(含)以北,解放路(含)以东,禹都大道(含)以南,禹西路(含)以西以及河东街延长至飞雁桥(不含)以西路段、学苑路全段、迎宾街全段。
(二)禁限行时间:7:00-12:30,14:30-20:00。
四、重点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一)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二)逆向行驶;
(三)闯红灯;
(四)不礼让优先方先行;
(五)酒驾醉驾;
(六)违法载人;
(七)乱停乱放;
(八)随意调头;
(九)涉牌涉证;
(十)非法改装、拼装;
(十一)超长超宽超高载货上路行驶;
(十二)不佩戴安全头盔。
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相互转告,积极宣传。
特此通告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