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盐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2024-05-08 08:4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被处罚人刘超,男,身份证号码142701199309200317,户籍地运城市盐湖区南门外中巷8号,被处罚人驾驶晋M2080Q轿车,于2020年8月31日1时2分许,在运城市区条山街与中银北路交叉口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代码100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请于公告之日15日内到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处理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交警大队
2024年5月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