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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源县关于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通告

2025-01-08 12:48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公安部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理程序规定》要求,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启用以下8处交通违法电子抓拍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本通告自2025年1月9日开始,通告时间为30天,通告结束后,所有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现将相关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如下:
设备遍号 位置地点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140225000000010001 恒山南路与北岳东街交叉口由南向北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1625)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095)
机动车逆向行驶(1373)
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117)
140225000000010002 恒山南路与北岳东街交叉口由北向南
140225000000010004 永安大街与恒山南北路交叉口由东向西
140225000000010007 永安大街与恒山南北路交叉口由西向东
140225000000010008 永安大街与恒山南北路交叉口由北向南
140225000000010045 恒山南路与敬顺街交叉口由南向北
140225000000010046 恒山南路与敬顺街交叉口由北向南
140225000000010064 恒山北路与长青街交叉口由北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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