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台实施办法加强市直部门机关纪委建设
本网讯 近日,北海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北海市直属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要求、厘清职责、理顺关系、强化保障,着力让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推动市直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坚持依规依纪,坚持务求实效,各部门协同发力,切实解决机关纪委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实施办法》在明确主责主业方面提出,机关纪委应当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强化对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监督,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做实日常监督,严格执纪问责,协助党组(党委)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常态化。
《实施办法》在理顺领导体制上提出明确要求,强调部门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党对机关纪检工作实施领导的制度规定,确保机关纪委始终在本部门机关党委、市直属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结合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和机关党的建设专项督查,加强对各部门机关纪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健全了工作机制,要求部门党组(党委)、机关纪委、纪检监察工委和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各自职能范围内,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工作机制,细化机关纪委线索处置、案件办理工作程序,健全指导督办工作机制,完善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和履职述职工作制度等。
对于如何建强干部队伍,《实施办法》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规范机关纪委机构人员设置、选举审批程序,配足选强工作力量,建立机关纪检干部培训制度,通过组织培训、交流研讨、跟班学习、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对机关纪委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明纪律规矩,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市直机关纪律检查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