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铁山港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贩卖毒品案件
本网讯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加大禁毒宣传力度,近日,北海市铁山港区人民法院对2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获刑。

案情回顾:2023 年2月1日,被告人洪某某在合浦县党江镇某市场附近从“小强”处购买了200元氯胺酮(俗称“K粉”)后,以蹭吸为目的将“K粉”转卖给吸毒人员许某某,二人共同吸食“K粉”。2月24日被告人洪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某明知是毒品仍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洪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案例二
案情回顾:2023年1月23日,陈某某联系被告人王某某购买毒品氯胺酮(俗称“K 粉”)及“开心粉”两套。被告人王某某将从“阿八”处购买的毒品送到合浦县曲樟乡某路边交给陈某某,非法获利100元。2023年2月4日,被告人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明知是毒品仍贩卖给他人,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判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被告人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铁山港区法院通过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涉毒品犯罪案件,彰显了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毒品犯罪的坚强决心。该院还通过以案释法宣传,定期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禁毒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毒、防毒、拒毒能力,营造全社会人人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共建“绿色无毒”的安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