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之间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中国交通在线 新疆讯(通讯员王新安 黄焘报道) “法官,真是给你们添麻烦了,实在不好意思,现在我和两个儿子来撤回起诉。”9月5日下午,薛老太对伊宁县人民法院墩麻扎法庭承办法官感激地说。
薛老太今年78岁,早年丧偶,独自一人将四个儿子养大成人,并各自分家独立生活。薛老太一直与小儿子朱某丁共同生活,不料小儿子朱某丁于2023年3月去世。
于是,薛老太临时在二儿子朱某乙家居住生活,不久,薛老太因赡养及土地耕种问题与长子朱某甲产生矛盾,并将朱某甲起诉至伊宁县人民法院墩麻扎法庭,要求朱某甲退还自己的8亩地。
承办法官经审理认为,该案的原、被告系母子关系,表面上看是薛老太请求长子朱某甲归还8亩地,实际上如何对薛老太进行赡养才是根本问题。所以承办法官在庭前、庭中进行耐心调解。庭审后,法官未立即下判决,而是再次电话联系双方及薛老太的其他子女。最终,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薛老太跟随长子朱某甲共同生活,由朱某甲直接赡养薛老太;二、薛老太现在名下的24亩地由朱某甲耕种;三、薛老太可以临时去其他儿子家生活居住1至2个月,不直接赡养薛老太的一方要按天数向接纳薛老太的一方给付母亲的生活费。
9月5日下午,薛老太在长子朱某甲、三子朱某丙的陪 同下来法庭撤诉,据法官核实,现在薛老太确实在长子朱某甲家居住生活。
“一场家庭赡养纠纷,就这样化解了,一家人皆大欢喜。类似家庭邻里纠纷,调解的效果要好于判决,调解更有利于和谐乡村建设。”伊宁县人民法院墩麻扎法庭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