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上错车 高速交警暖心帮助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郑文斌报道) “谢谢你,警察叔叔!”2023年10月1日20时50许,在G30连霍高速公路乌拉泊北收费站,一个中女学生模样的女孩对两身着警服的民警充满感激地说。

中学生是小阿同学,是昌吉市一所中学的学生,身着警服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吐鲁番大队副大队长朱小亮和协警阿岩·巴哈提。
原来,当天晚上朱小亮带领协警阿岩·巴哈提巡逻至G30连霍高速燕南立交路段时(出乌方向)远远看见应急车道上有一名中学模样的女孩在行走,旁边车辆不时疾驰而过。见此情景,民警迅速上前了解情况。
原来,小阿同学家住乌鲁木齐在昌吉市一中学上学,今天要返回昌吉的学校,家人把她送到高铁站让她坐去昌吉的班车,小阿同学坐上了一辆线路车就出发了。走到半路小阿发现方向好像不对,线路车司机告诉她这车是去托克逊的,不是去昌吉的。可此时车辆已经上高速,司机告诉小阿同学车辆无法掉头,只能就近就下车,碰巧小阿同学的手机也没电了,无法联系上家人,她只好顺着高速公路往回走,走到燕南立交桥附近时碰到了巡逻的高速交警。
朱小亮看天已黑,就安排该学生先到乌拉泊北收费站交警执勤岗亭等待。在这里,小阿同学给父母打电话报了平安,告诉家人目前自己在乌拉泊北收费站,高速交警把她照顾得很好,不用担心,到这里来接就可以了。
等待女孩家人的时候,朱小亮告诉小阿同学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以后出门在外,不管什么原因,都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小阿也认识到自己行为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表示以后一定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规定,不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
大约一小时后,小阿同学的爸爸来到执法站将小阿同学接走。民警提示小阿同学的父亲日常生活中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临走时,小阿同学对民警的帮助一再表示感谢,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新疆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道路,专供机动车通行,而且车辆多、行驶速度快,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禁止在高速公路通行,这不仅会对行驶车辆造成干扰,还会严重威胁到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