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地方动态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

2023-10-23 12:1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赵占平 艾克代报道)为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交通运输部制定出台《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运站等企业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工作。该标准共十四条,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出台《标准》并首次将“百吨王”正式入刑,列入重大事故隐患。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学习2023年交通部《标准》。交通安全开不得半点玩笑。重型柴油货车超限超载,特别是车货总重100吨以上是典型的“马路杀手”。这些车辆长期超负荷运转,安全性能根本得不到保证,极易引发刹车失灵、车辆侧翻、追尾等交通事故。为切实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标准》(交办运〔2023〕 52 号)第五条规定,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交通运输部出台的《标准》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刻认识治理超限超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困难,真抓实干,做好治理工作,以实际成效保证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

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近期组织此次学习本着“执法为民、服务为民、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强化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检查。由于“百吨王”严重危害公路桥梁安全,严重影响公路使用寿命,通过寻找源头、走访重点源头企业、规范执法行为、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有效遏制“百吨王”车辆增多势头。

下一步,库尔勒市交通运输局将持续发力,联合布控,精准查处,常态化开展货车超载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并定期到货运源头企业执法检查,宣传贯彻《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敦促运输企业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驾驶人、车辆的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