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公安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头鸥
2024-03-26 18:2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崔文珂 张尧报道)3月24日,轮台县公安局哈尔巴克派出所民警,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头鸥。
当日12时许,哈尔巴克派出所值班室民警接到群众麦先生电话:“喂,您好!我家鱼塘的渔网上挂了只头顶为棕色的鸟,可能属于保护动物,请你们快来救助!”值班民警尼加提·库尔班接到求助后,立即带上工具与同事前往救助。

原来,当天上午麦生正在自家鱼塘旁清理杂草,突然听到有翅膀拍打的声音,上前一看竟然是只头顶棕色的小鸟!细看小鸟的腿被渔网缠住有明显外伤。因外形特殊,与常见鸟类有着明显区别,麦先生猜测它有可能属于保护动物,本想进行救助,却担心造成二次伤害,于是便向警方求助。
尼加提·库尔班在现场了解情况后,立即从车里找来棉布手套和工具,对小鸟进行救助,受伤棕头鸥仿佛知道自己得救了,对民警的救助行动并不抗拒挣扎。随后,民警将受伤小鸟带回派出所暂时安置,同时联系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对小鸟进行初步检查和辨认。

后经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工作人员鉴定,该小鸟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头鸥。目前,受伤的棕头鸥已移交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一步妥善救治,待其痊愈符合放飞条件后择期放生。
棕头鸥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无危(LC)和《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