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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成为“法润平安文明相伴”主题宣传教育新阵地

2024-04-29 20:03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严万海 摄影报道)在4月30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的20周年来临之际,为确保“五一”假期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为探索交通安全教育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让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实做到知敬畏、懂法纪、守规矩,4月28日,新疆库尔勒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了别开生面的“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事故中队会同宣传中队民警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聚焦重点违法人员,组织醉驾人员分类施教,推动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从“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邀请”醉驾违法人员在库尔勒市交通安全教育基地集中“回炉”学法。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也成为此次“法润平安 文明相伴”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20周年主题宣传教育新阵地,在醉驾酿成的车祸残骸还原现场,醉驾违法人员通过零距离普法、沉浸式体验,深刻反思酒驾醉驾“驶”不得,危险驾驶害人害己,使用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入耳、入眼、入脑、入心。

为遏制酒驾醉驾危险驾驶行为的发生率、交通事故的发案率,把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变成良好的习惯,筑牢交通安全防线,让违法者汗颜、使侥幸者止步,从4朋28日起,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以“全国交通安全反思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的20周年为契机,分期分批召集近期查获的醉驾违法人员集中“回炉”学法,除了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还组织大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片》《库尔勒市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剖析》。民警还请醉驾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在交通事故典型案例、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醉驾违法成本等展区反思交通违法带来的严重危险,通过零距离普法,做到以案为鉴敲警钟、防微杜渐筑防线。

酒后开车是违法,醉酒驾驶是犯罪!库尔勒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还把醉驾违法人员“请”到库尔勒汇鑫机动车报废中心,把醉驾酿成的车祸残骸还原现场作为活教材,通过沉浸式体验,剖析危险驾驶危害、车辆撞毁直接损失、引发的社会后果等,通过以案释法,认真“核算”醉驾危险驾驶行为带来的职业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家庭成本、社会成本等,通报库尔勒辖区发生的醉驾危险驾驶行为典型案例,让醉驾违法人员身临其境、耳闻目睹,通过沉浸式体验交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在谈危害、算成本、敲警钟中,通过以案释法不仅警示醉驾违法人员从中汲取教训、知错必改,不要一意孤行、重蹈覆辙,而且民警还让大家把此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内容发到家人和朋友圈中,告诫亲朋好友要养成文明出行习惯,拒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以案为鉴,从身边的醉驾案例中汲取教训,付诸行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警示一人、教育全家、震慑一片”的宣传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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