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叶城公安:用法治之光“典”亮生活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程超报道)2024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持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连日来,叶城县公安局积极组织民辅警深入辖区开展2024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面推进民法典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深入群众心里。

“民法典是维护人民权益的客观需要,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矛盾纠纷等热点问题都可以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民辅警通过发放宣传册,从辖区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详细介绍了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养老诈骗、高空抛物、扰民等热点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民法典》第144条明确规定,8 岁以下的孩子实施的行为无效。因此,像你孩子这样打赏了主播的钱款,平台必须退回。”“警察同志,我朋友借我两万元几年了,一直不还,怎么催都不管用,我该怎么办?”此外,民警还结合典型案例为群众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人人都做“法律明白人”,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思维习惯。

“在生活中遇到土地纠纷问题,以前只知道找警察,其他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通过对民法典的学习和民警的讲解,原来我们自己也能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把我们生活中方方面面问题都想到了,给我们生活提供了保障。”群众如是说。

“《民法典》上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有30天‘离婚冷静期’,为了孩子,你们再考虑考虑。”亚某、阿某夫妻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愈演愈烈,一度到离婚的边缘,在双方离婚冷静期,警务室民警在入户走访中得知此事,经过与双方深入交流了解得知矛盾症结,并还有挽回的余地,随即对二人进行劝说和调解。最终双方解开了心理的疙瘩,亚某主动向妻子阿某道歉,这场矛盾纠纷经过调解画上了完美的句号,成功挽回了这场婚姻。

在企业,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与企业员工“零距离”互动沟通,针对企业在运作中常见问题,以及企业员工生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重点剖析,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进行普法宣传,倡导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时应遵循自愿、公平、诚信原则,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将立足公安工作实际,通过创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法典走进群众、深入人心,营造全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让民法典在群众中落地生根。”叶城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穆太力普·麦麦提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