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一大队严厉打击利用加装液压装置“减重”的超限运输行为
一段时间以来,晋城多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时常出现利用加装液压装置“减重”的超限运输车辆。如果不及时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不仅对高速公路造成损害,也会严重扰乱良好的运输市场秩序。为此,山西省高速公路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晋城支队一大队与辖区各高速公路入(出)口治超点(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准备联手打击这种违法改装行为。
6月29日晚21点,接环城高速公路泽州北治超办工作人员打电话报告,有一台辽宁籍6轴重型半挂车要上高速公路,通过计重设备时涉嫌利用加装的液压装置“减重”,俗称“顶磅行为”。一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调查。泽州北治超办工作人员反映:“该重型半挂车过磅时,不是缓缓通过计重设备,而是短暂停顿了一下,这是启动液压装置顶磅信号。由于顶磅失败,车辆称重61.6吨。”执法人员深入了解情况时,司机拒不配合执法调查,一会儿给老板打电话请示,一会儿说胸闷气短,坐在地上不起来。无奈之下,执法人员选择报警。
6月30日凌晨1点钟,在泽州县巴公镇派出所协助下,超限运输车辆被引导至晋城支队指定的停车场内。
上午10点,执法人员再次到停车场向司机了解情况。司机如实承认车辆加装的液压装置是为了超限运输车辆过磅“减重”目的,并亲手指出位于半挂车底盘隐蔽处的装置,以及位于驾驶室内启动液压装置的特殊“开关”。
7月1日下午,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一大队执法人员以该重型半挂车所属的“营口捷顺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1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在执法人员监督下,违法改装加装的液压装置被拆除,超重的货物被卸载。
此次行动,严厉打击了利用改装加装液压装置“顶磅减重”的超限运输行为,体现了联手打击的效果,对跃跃欲试的其他不法车户是个有力震慑,警示心存侥幸者:千方百计“减重”,终究难逃“法网”!(裴健斌 陈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