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靖交通:法治宣传齐参与 优化环境“入人心”
本网讯(彭正华 朱江)“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近日,在湖南省保靖县碗米坡镇和清水坪镇等乡镇,保靖县交通运输局法治宣传人员持续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
为切实提升广大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和基层群众及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努力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改善。近期以来,保靖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法治宣传人员开展“三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进企业。法治宣传人员走进货运源头企业,通过进行座谈和发放资料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货运源头企业负责人和车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范装载、安全行驶,杜绝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
进农村。法治宣传人员走进农村,联合各乡镇政府,利用农村赶集日,通过在人员流动密集处设立法治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在生产、生活、经商和公路沿线建房等方面“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进学校。法治宣传人员走进学校,利用中小学生课间休息或午休时间,以课堂讲解和现场互动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给学生们讲清什么是“黑车”“黑船”;讲解上放学、过马路、坐客车和乘客船安全注意事项;讲授防溺水和防性侵等相关知识。
截至目前,该局法治宣传人员深入货运源头企业16家次、乡镇8个、中小学校3所,组织召开座谈会6次,上安全和法治教育课3堂,接受群众法治咨询2500余人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