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敏执法大队办理首个“首违轻微免罚” 行政处罚案件
2023-11-01 23:33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讯(通讯员 阿尔那吾·努尔马什报道)近日,额敏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公路巡查时发现某汽车维修店铺擅自在 G335线 K3693+020处右侧公路控制区范围内设置一处非公路标志。

经两名执法人员与当事人贾某某共同现场勘验,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店铺属于初次违法,当即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次日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复核,该店铺已拆除整改到位。依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首违免罚”清单的相关规定,额敏执法大队认为该店铺符合初次违法、轻微违法、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事项的情形,在店铺负责人签订《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并接受了法治教育后,大队对其做出了“首违轻微免罚”决定,开出了大队第一张《免于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
“首违免罚”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维护法律严肃和权威的同时,进一步彰显了交通执法部门“执法为民”的宗旨,也培养了行政管理相对人遵守法律的自觉性。下阶段,额敏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维护辖区畅通安全的道路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