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大数据综合门户
网站首页 | 邮箱:zgjtzxnews@126.com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四川|湖北|湖南|安徽|河北|辽宁|福建|陕西|江西|云南|广西|山西|内蒙古|贵州|新疆|黑龙江|吉林|甘肃|海南|宁夏|青海|兵团
公路

湖北交投随岳运营公司洋梓管理所组织开展联合收割机培训

2024-05-20 12:0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为更好执行联合收割机相关政策,全面保障农民春收要求,提升站所员工对联合收割机政策了解,近日,洋梓管理所组织开展联合收割机培训。

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预约通行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9〕1905号)等相关规定,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费通行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持有省级农机、交通部门和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跨区作业证》,且在有效期内;

二是《跨区作业证》登记信息与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号牌一致且无涂改;

三是收割机运输车辆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除装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常用必备配件外,未装载其他货物。

只有同时满足持有证件、信息一致、符合限值三个条件,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才可免交通行费。

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车货总重或外尺寸超限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引导其依法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要强化大件运输许可服务,为运输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超限车辆优先办理审批,及时发放《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对持有有效《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且车货总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最大限值(含已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且车货相符)的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由此可见,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车辆想要享受免收通行费政策,必须办理《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超限车辆还需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在学习联合收割机相关政策后,洋梓管理所收费员能更快更好的使持有有效证件的运输联合收割机车辆快速通行,也会依据政策告知司机需要哪些证件,保障农业生产更快更好的完成阶段性收获。(谢媛媛)

行业热榜
最新发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交通在线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ICP证备19039839号 公网安备案11010802014054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190328   投稿邮箱:zgjtzxnews@126.com.com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电话:010-57190328
Copyright ©1999-2025 zsnews.org.cn. A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