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二公司昆明艺术学院项目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本网讯(黄炎诚)6月21日,中铁二十局集团二公司昆明艺术学院项目组织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着力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学习会上,项目经理刘海松围绕《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背景、处分种类、违法行为及其处分程序、适用范围等方面进行了逐章逐条解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共7章52条内容。接着重点学习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规定的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章节。此外,还共同探讨如何在工作中更好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过程中对现场生产和安全管理中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对照和分析,多措并举确保学习效果。
学习过后,刘海松强调,《条例》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划定了行为红线,明确了纪律底线,是规范行为、廉洁从业的重要保障。项目全员要结合当前党纪学习教育,必须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严格遵守,以案为鉴立身做事,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在廉洁从业中,要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鉴照自己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岗位职责,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通过学习,大家一直认为,《条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和内控管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进国资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指南和纪律约束,对于促进国有企业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学习结束后,项目全员纷纷表示,将严格对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深刻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将其作为提升自身管理能力水平、增强纪律观念的重要载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自身的廉洁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真正在学条例中明纪律,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