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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田: 转弯未让直行,发生事故受伤还得负主责

2025-02-06 12:1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 何新瑞)1月4日13时8分,赵某芳驾驶无牌三轮电动车搭乘李某航行驶至永州市新田县秀峰街皇庭酒店路口路段时,与黄某磊驾驶车牌号为湘MP22**的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赵某芳、李某航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现场勘查后认定,赵某芳在通过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段时,没有让直行车辆先行,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黄某磊在进入路口时没有减速慢行,也没有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负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司机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切记要在进入路口前减速慢行,观察路口安全情况,转弯时一定要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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