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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速交警精准出击 报废车上路“无处遁形”

2025-07-21 11:0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王凤雷)近日,一辆晋A号牌的小轿车在元朔高速行驶时,经过集成指挥平台卡口,系统自动预警显示车辆逾期未报废。山西高速交警二支队十大队民警迅速出警,成功拦截该车。

经核查,该车辆已经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年检,已经达到法定强制报废标准。而驾驶人郭某驾驶公司车辆外出,被交警查处时,一脸茫然,并不知道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最终,郭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被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收缴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的行政处罚。

一、强制报废情形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已注册机动车应当强制报废的情况包括:

1.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驾驶报废车的危害

1.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容易引发事故,严重威胁道路通行安全。

2.环境污染大,报废车发动机严重老化,耗油量明显增多,排放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污染物标准,不仅造成能源浪费,而且严重污染了大气环境,从而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质量,不符合环保要求。

3.违法行为多,上路行驶的报废车辆还会叠加套假套牌、非法改装、酒后行驶、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示:若车辆达到报废标准,要依法进行报废并办理好相关手续。驾驶车辆特别驾驶他人车辆前,一定要查看一下行驶证,看下车辆状态是否异常,是否存在超过使用年限、逾期未年检等情况,不要稀里糊涂驾驶“带病”车辆上路,替他人错误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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