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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盐池交警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2026-07-06 10:32 文章来源:中国交通在线 责任编辑: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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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李明浩)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有效遏制涉摩电车辆交通事故,消除城区及城乡道路通行安全隐患,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低速三轮电动车通行秩序,近日,盐池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全县全域开展摩电车辆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查处整治行动,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宣传并举,全方位筑牢群众出行安全防线。

  夏季高温来临,辖区群众短途出行多选择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部分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超员载人、无牌无证上路、非法加装遮阳棚、改装车辆“炸街”等违法行为频发,极易引发碰撞、摔倒类交通事故。结合辖区338国道、城区主干道、校园周边、商圈集市、城乡结合部摩电车流集中的特点,大队科学调配执勤警力,采取定点设卡检查+路面流动巡逻+早晚高峰错峰管控三位一体勤务模式,织密路面管控网络,做到重点路段不漏管、关键时段不失控。

  行动现场,执勤民辅警在重点路口设立检查点位,对过往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逐一核查,聚焦九类重点违法从严查处:一是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是车辆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验;三是超员违法载人、人货混装;四是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非机动车道通行;五是酒后驾驶摩电车辆;六是私自加装遮阳伞、挡风棚;七是非法改装车辆、拆除限速装置、排气炸街扰民;八是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上路;九是低速三轮车违规载客营运。

  “头盔只是一小步,保命却是一大步,发生碰撞时头盔能大幅降低颅脑损伤风险,千万不能抱有侥幸心理。”面对未佩戴头盔的骑行群众,执勤民警一边耐心劝导,一边结合本地摩电事故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现场示范头盔正确佩戴方式。大队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理念,对首次轻微违法群众,以批评教育、现场学习交规、发放安全宣传单为主;对多次劝导不改、无证驾驶、酒后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做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

  同步开展“查处+宣传”一体化工作,执勤人员向驾驶人发放“一盔一带”宣传手册,细致讲解电动车上牌流程、通行规范;针对外卖、快递骑手、农村赶集群众、学生家长等重点群体,重点提醒杜绝赶时间闯红灯、多拉多载等危险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摩托车、电动车800余辆,查处现场劝导教育骑行群众500余人次,辖区摩电车辆头盔佩戴率显著提升,道路通行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下一步,盐池交警大队将把摩电车辆整治纳入常态化交管工作,持续保持路面严管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错峰专项清查、夜间炸街整治,同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切实压降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为辖区群众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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