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川超”总决赛“乐山VS自贡”火热开赛
本网讯(通讯员:刘冉)4月4日,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总决赛阶段)乐山味道非常队 VS 自贡灯城燊龙队将在乐山市奥体中心足球场火热开赛。

比赛当天,乐山公安交管部门将对奥体周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请广大驾乘人员自觉服从交警指挥。为避免拥堵,请广大球迷朋友尽量在开赛前3小时抵达现场。
赛事期间,乐山公安联合相关部门,为广大球迷朋友准备了一系列贴心服务,在场馆外规划了部分停车场,开通了免费摆渡公交线路。

为营造文明和谐的赛事氛围,努力打造“有温暖、享平安”的乐山公安名片,赛事期间,乐山公安在奥体中心北门与南门设立警察服务岗,在场馆内外部署公安民辅警执勤。广大球迷朋友如有紧急需求,请随时向现场民警求助;如发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现场民警举报或拨打110报警。

请各位球迷朋友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有序排队进场,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遵守管理规定,主动接受安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枪支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无人驾驶航空器、各类液体饮料、包裹等违禁物品进入比赛现场。(安检禁限带物品详见末尾)
比赛当天严禁在奥体中心及周边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起降及飞行活动。(详见文末《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关于2025/2026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总决赛阶段)乐山主场赛事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根据《乐山市市中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稿)》,奥体中心属全年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含冷烟花)。
乐山警方特别提醒:
现场助威,安全第一。确保赛事“绝对安全、万无一失”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球迷朋友们,赛事期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自觉维护好赛场秩序,文明理性观赛。如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或安全隐患,请及时拨打110。
附件1:安检禁限带物品
1、禁止携带和穿着不符合大众审美的奇装异服及携带危险品;
2、禁止携带任何横幅、条幅、灯牌、灯幅等应援物品(提前向组委会报备的除外);
3、禁止携带专业性的照录设备;
4、禁止携带食品和瓶装液体饮料;
5、禁止携带打火机或其他点火工具;
6、禁止携带20000毫安及以上的充电宝、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滑板、旱冰鞋;
7、禁止携带充气物(如气球,气棒等);
8、禁止携带冷焰火;
9、禁止携带使用激光笔、投影设备;
10、禁止携带注射器;
11、禁止携带旗帜、旗杆、自拍杆(包括任何伸缩旗帜及旗杆);
12、禁止携带宠物;
13、禁止携带航拍器;
14、禁止携带长柄、尖头雨伞;
15、禁止携带大件行李、大尺寸双肩背包、大型相机包,尺寸超过50cmX36cm;
16、禁止携带喊话器、音响、喇叭、口哨等设备;
17、禁止携带充气沙发、地垫;
18、禁止携带管制刀具;
19、禁止携带各类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20、禁止携带各类含有酒精制品;
21、禁止携带任何形式的政治、宗教及违法宣传制品;
22、禁止携带长棍、球棒、自拍杆或其他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
关于2025/2026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总决赛阶段)乐山主场赛事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2025/2026四川省城市足球联赛(总决赛阶段)乐山主场赛事将于3月21日在乐山市奥林匹克中心激情开赛,并将持续至6月20日。
为确保赛事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上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时间
2026年3月21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4月4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4月18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5月1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5月10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5月23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6月6日 12时至24时止;
2026年6月20日12时至24时止。
二、管控区域
奥体中心及其向外辐射1.5公里范围。
三、管控对象
本通告管控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包含以下种类:
1、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滑翔伞、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等。
2、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大型风筝等。
四、管控措施
1、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在管控时间段及管控区域内进行起降及飞行活动。
2、用于赛事安保、应急救援,以及经赛事组委会审批同意飞行的无人机及飞手飞行活动,须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进行飞行报备。比赛期间,禁止在球场内及其上方空域飞行。
五、管控有效期
本通告有效期为2026年3月21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止。
请广大群众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规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敬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202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