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一合格非“持证” 无证驾驶必追责
2026-05-29 16:57 文章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2026年5月8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民警在G5京昆高速公路(攀枝花段)大田收费站执勤时,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朱某在接受民警检查时坦言自己没有驾驶证。经查,朱某参加驾驶资格考试,仅通过了科目一考试,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副驾驶并不知道朱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对朱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要求其15日以内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朱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提示:科目一合格不等同“持证”,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依法考取驾驶资格,严守交规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