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莫侥幸 无证驾驶必严惩
2026-08-17 15:39 文章来源: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 责任编辑:余建军
本网讯(通讯员:王 煜)2026年7月31日,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在G5京昆高速攀枝花收费站执行勤务。16时03分许,一辆号牌为云A0***8的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区,民警示意驾驶员出示证件接受例行检查。驾驶员后称未携带有效证件。民警察觉异常,随即要求其下车作进一步调查。经查,驾驶员宁某从未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核查初期宁某企图用他人身份信息躲避查处,被发现后才主动如实供述本人真实身份。

民警对宁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要求其15日以内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同时,让其联系具有驾驶资质的人来将车开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宁某将面临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
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温馨提示: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切勿驾车上路,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同时,在接受公安交警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身份信息,切勿谎报他人身份逃避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