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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新规 全力保障执法规范

2023-04-01 18:2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卢胜豪 刘进)随着新一代海事执法记录仪投入使用,为进一步促进长江海事现场执法活动的规范化管理,近日,长江海事局研究制定了《长江海事局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其中《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中明确指出海事执法人员乘海巡艇从事现场执法活动的,应当从离开海事趸船至返回海事趸船期间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执法人员开启执法记录仪后,应当录入执法人员姓名、执法时间、执法对象、执法事项、行政相对人身份等执法活动基本信息以及其他规定的告知事项,并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

4月1日,《长江海事局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枝江海事处认真履职,现场执法活动中严格执行《办法》相关规定,做到离开海事趸船立即开启执法记录仪,并及时语音录入执法人员的姓名,开始执法时间,并保持整个执法过程不间断记录。在船舶现场检查中,登轮前,执法人员向行证相对人提前亮证,告知本次执法全过程录音录像。执法活动结束返回海事趸船方可关闭执法记录仪,并及时将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导入至工作站。

随着新规的出台实施,将有效的维护行政相对人和海事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海事现场执法廉洁风险。下一步,枝江海事处将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监督管理,严格做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促进海事执法工作公正、规范和透明,展现海事良好执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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