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违法行为要不得
2023-05-08 12:26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李瑞阳、龚嘉惠)5月7日,黄石港区海事处执法人员在部局协同系统中核查到“皖金海XXX”轮无线电识别码已经被注销,且该船未持有船舶AIS识别码证书,随后,执法人员在现场对该轮AIS设备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船的AIS设备中的船舶无线电识别码为该船曾用的无线电识别码,因该无线电识别码已经在系统中进行了注销,该船存在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识别码的违法行为。
船方称购船后因为种种原因证书一直没有办理成功,就擅自使用旧的无线电识别码。执法人员向船方进行现场宣传,船舶的船名和无线电台识别码是唯一对应的,由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向国际电信联盟统一申请无线电台识别码序列,并对无线电电台识别码进行编制和分配。擅自编制、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将根据情节、后果进行处罚。随后,执法人员现场收存证据,要求船方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并责令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纠正违法行为。
海事部门温馨提示,船员使用AIS需做到以下几点:
1.AIS型号与实际AIS设备型号一致,电台执照VHF型号与实际配备的型号一致,且应与检验证书簿内的记载保持一致。
2.在使用过程中,需保持AIS设备静态信息(MMSI、船名、船舶类型等数据)准确。
3.无线电设备应是船用设备,需持有船用产品证书,且VHF功率应不大于25W,配备数量应符合规范要求。
4.在使用中,AIS要保持常开状态,并能正常发送、接收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