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忠县海事处“四字诀”推进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
自长江海事局部署开展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忠县海事处高度重视,从“宣、实、严、细”四字入手,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确保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
“宣”自先行,强化宣传动员。忠县海事处通过甚高频无线电、现场巡航执法检查、船员流动课堂等为载体,按照“执法先送法”“边执法边普法”的要求,加强对船舶的法规宣传,截至目前,开展船员流动课堂2期,现场法规宣讲覆盖200余人次,营造了良好的专项整治行动氛围。
“实”字为本,加强组织领导。忠县海事处高度重视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坚持通过“月部署、周汇报、全过程闭环管理”,确定重点,集中力量,深入整治“船舶进出港未按规定报告”等七项突出违法行为。
“严”字当头,严厉打击突出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系统,强化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网上核查,通过“一库一图”、现场移动执法系统、船E行、江船零排等信息化平台重点核查。同时,严格开展船舶登轮一次查,落实“两要一不要”说理式执法要求,积极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船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对突出的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执法记仪采集证据开展调查,对船员违法记分的,严格对责任船员实施违法记分。
“细”字为要,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强化现场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加强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对现场巡航执法发现船舶未按规定航路行驶、船舶违法排放污染物和船舶未遵守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富余水深等违法行为,督促船舶进行整改,确保船舶消除违法行为。(唐成/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