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港区海事处全面启动第22届“安全生产月”活动
本网讯(高如霁)今年6月是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根据《芜湖海事局安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芜湖港区海事处迅速行动,全面启动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统一部署。5月31日,我处在月度工作例会后,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传达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芜湖港区海事处“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推进表,细化措施和推进时间,明确责任部门;会上,曹汉勇处长强调,各部门要迅速传达活动要求,组织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安全红线重要论述,营造全员重视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以非常明确、非常强烈、非常坚定的态度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迅速组织传达,全员履职。6月1日上午,我处两执法大队利用交接班时间召开队伍会,传达芜湖局及港区处月度例会精神,结合七项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活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工作进行强调和布置,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传达至每名职工,推动由“全员参与”向“全员履职”转变。
强化渡船监管,突出重点。6月1日上午,滨江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到芜港13号码头登上“文龙号”渡船,随船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要求船员按规定鸣放声号,严格遵守渡船“斑马线”规定,严禁超载、抢头违章航行。随后,执法人员走访了芜港轮渡公司负责人,就近期安全形势进行通报,督促企业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在渡口码头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安全标语,营造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氛围。6月1日上午,我处约谈辖区船舶修造企业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试航单位南京茂淳船务有限公司。会上,首先领学了《安全生产法》《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通报了辖区新建船舶下水、拖带、试航安全监管具体要求。试航单位南京茂淳船务有限公司汇报了“4.21”碰撞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原因,修造企业芜湖造船厂有限公司介绍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内部要求、报告了安全保障措施整改落实情况。会议就推动企业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培育“全员崇尚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精神文化等进行了强调。
下一步,芜湖港区海事处将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营造水上交通安全浓厚氛围,推动各项责任落实落地,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