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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海事处聚焦“保安全惠民生”探索精准执法新路子

2023-08-23 16:00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王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重庆江津海事处党总支牢牢把握总要求、根本任务和具体目标,聚焦“保安全惠民生”,以探索精准执法新举措为调研切入点,精心谋划部署,注重实际成效,促进主题教育走深走实。

学思悟用明思路

重庆江津海事处始终坚持服务与安全并重,聚焦行政执法如何更加精准高效,成立研究专班,开展专题研讨3次,认真学习分析《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等上位法以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裁量基准》《长江海事局常见30项内河海事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指导意见》等行业规定,确定了以规范统一裁量基准的原则方向,编写了《聚焦“保安全惠民生”精准执法措施探索大纲》。

问题导向找症结

“类案不同罚”情况普遍存在。以“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最低安全配员”为例,2018年至2022年间共立案调查823件,最低罚款金额2000元,最高罚款金额1.5万元。

处罚决定畸轻畸重偶有出现。行政执法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畸轻畸重等情况发生,如“未如实记载法定文书”的处罚力度甚至超过“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

程序多、时间长影响执法效能。在重庆江津海事处以往传统模式下的办案过程中从立案到结案少则需要三五天,多则需要近三个月,平均办结时间需24天,单个行政处罚卷宗多达数十页,这些使得行政相对人和海事执法人员两头受累。

精准施策寻突破

精准尺度、缩减裁量空间。为进一步减少自由裁量权“随意”使用,参照江苏等沿海海事局较为成熟的机制,在部局、长江局两级裁量幅度范围内,根据船舶吨位大小、违法情节轻重对处罚金额进行了固定。

精研细判,差异使用裁量。全面分析了重庆局2018年—2022年行政处罚办理情况,充分考量违法行为可能会对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造成的后果与违法行为情节,编制形成《常见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指南 》和《突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指南》,对于突出违法行为,在范围内按照较高幅度的金额进行处罚,同时不予从轻、减轻处罚;对于常见违法行为,按照较低幅度的金额进行处罚。

精简程序,缩减办案时间。在充分吸纳航运企业、船员和律师意见的基础上,梳理了34项常见的水上交通安全与船舶污染违法行为适用于“快速办”程序,编制形成了《江津海事处海事行政处罚快速办理操作指南》,对标准化程序、相关文书模板予以了规范。在推行“快速办”模式后,江津海事处平均办案时间已缩减至1天,真正实现了“执法提速、整改提效、服务提质”。

精细措施,强化执法规范。为进一步规范调查取证工作、降低执法风险,江津海事处以30项常见违法行为作为基础,编制了《常见违法行为调查取证指南》,对于是否适合“快办”、“快办”最低证据裁量、普通程序最低证据裁量以及调查过程中的重点注意事项进行明确;同时,选取10件常见违法行为,制定了调查询问笔录模板,对调查询问中标准用语、询问逻辑、关键问题等进行了明确。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下一步,重庆江津海事处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服务为民、执法为民”的宗旨,在实践中对成果进行进一步验证和完善,在固化已有成果基础上积极探索更为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举措,为优化长江航运营商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提供海事“放管服”江津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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