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十万元救助基金帮伤者渡难关
2023-09-18 11:1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杨臻)近日,青岛开发区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帮助一名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十万元医疗费。
8月19日11时05分,在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江路与天目山路路口,程某驾驶鲁B号牌小型新能源汽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李某受伤,紧急送至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抢救。
据了解,李某被诊断为创伤性脑疝、多发性大脑挫裂伤、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胫骨远端骨折伴腓骨骨折、颅骨骨折。入院后紧急进行了开颅手术,术后进入重症监护室。22岁的李某是家中独子,平时以送外卖为生,家庭条件一般,面对重症监护高额的抢救费压力巨大。因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符合《青岛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办案民警积极为李某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基金办公室通过审核于9月8号将十万元救助款打入了李某的医药账户,有效解决了伤者困镜,保障了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开发区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驾驶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应当提前减速慢行,并遵从以下通行规则: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观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