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本网讯(胥正)2022年以来,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依托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信息共享机制,搭平台、优方式、拓维度,着力提高“两项监督”和行政检察案件办案质效,办理的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察监督案,被评为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一、凝聚办案共识,搭建平台促进良性互动。一是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先后与哈尔滨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平房大队、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会签工作衔接机制,明确监督措施、协作配合方式。实行信息依托“互联网+政务”线上传,相互通报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实现行政执法数据共享。二是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注重强化检政同研同训,多次就行政执法热点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和同堂培训,提高业务素养,凝聚办案合力。平房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官与行政执法人员同上一堂课、同研一部法,切实统一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共同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合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9次,会商案件473件,围绕案件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交换意见,统一尺度标准,减少办案分歧。
二、优化监督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一是加强内部合力、提升工作质效。强化协同联动,横向聚合发力,就线索的接收、移送、后续处理等情况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对移交的线索全过程跟踪、督办。截至目前刑事检察部门共向行政检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1件。二是完善外部衔接,积极探索共享方式。定期与司法行政机关互相通报行政检察于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的受理、办理情况,充分运用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等信息化平台,发挥各部门监督联动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共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平房区检察院共协助行政机关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对交警部门行政执法卷宗600余册进行梳理排查,针对卷宗存在的20余项共性及个性问题交换意见,达到以督促改,以改提效。三是同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平房区检察院创新能动履职,构建行政检察与刑事检察一体化履职模式,针对刑事检察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应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刑事案件,要及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由其制发检察意见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目前已办理1件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保障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拓展监督维度,提高监督质效。一是“沉浸式”监督拓宽监督深度。在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时,对办案中发现的行政机关存在的违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知相关行政部门,由行政机关按照行政执法监督程序予以纠正;在履行日常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3件,制发检察建议41份。二是“延展式”监督延伸监督广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和“政法协同平台”作用,积极探索职能延伸,建立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法律监督线索排查机制,构建协同办案、一体监督的办案格局。三是“跟踪式”监督提高监督精度。根据案件类型探索适宜的介入节点、模式、方法,开展案件办理全流程跟踪式监督,定期跟踪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增强监督实效。对纠正违法整改情况全程跟踪,对书面纠正违法情况逐案核实,确保整改见成效。共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18件,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