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先进典型闻立君
本网讯(胥正)闻立君,1985年参加工作,历任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检察院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法纪检察科副科长、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侦查监督科科长、职务犯罪检察局政治委员、反贪局政治委员、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第三检察部主任检委会专职委员。自参加工作以来,闻立君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勇于奉献,无论在任何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能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一、努力学习,做到业务精通
闻立君始终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他认真学习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与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他热爱检察事业,甘于吃苦,坚持不断地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不论是冲锋在前的反贪和反渎部门、还是做服务工作的办公部门、以及需要精深理论知识的研究部门,还是近些年随着检察事业改革新成立的第三检察部(综合业务部),他都能做到在学中干、在干中学,从不因自己年龄大、资历深而产生懈怠心理,经过不断积累,他具备了扎实的法律、检察业务理论基础功底,磨砺出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检察工作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工作中,闻立君做到严于律己,严守检察人员纪律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为检清廉,秉公执法,从不以权谋私,竭力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从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况发生,充分体现了检察官为民执法和共产党员廉洁自律的良好品质和道德情操,做到了责任过硬、作风过硬。
二、爱岗敬业,工作业绩突出
闻立君无论在哪个部门工作,他都做到积极向上,敢为人先,年年都能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自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闻立君任第三检察部主任,承担着刑事执行、案件管理、调查研究、控告申诉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已经53岁的他没有叫苦、叫累,而是知难而进,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他辛劳的身影。刑事执行需要工作人员在看守所进行驻所监督,在安排好刑事执行部门工作人员驻所值班的前提下,他每周都保证一天到看守所检察监督,在有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情况下,还深入到被羁押人员中去,向被羁押人员说理释法、为被羁押人员解决司法问题;案件管理工作是案件办理的“总开关”,闻立君对此项工作在执法规范化上狠下工夫,每起案件的受理都依法依规,审程序、查实体;调查研究工作,需要极深的法律理论功底,还需要丰富的办案经验为依托,还要有对最新政治形势和法律动态的掌握,闻立君多年前从事过调查研究工作,文字功底一直没落下,办案经验也越来越丰富,经他修改的调研文章往往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控告申诉部门是窗口部门,闻立君接待的都是涉及疑难信访事项的上访老户,可能闻立君刚从看守所回来或正在审查案件,就得去接待上访人员。如此繁重、复杂的工作,在闻立君的统筹下,都得到有效推进。
三、创新工作,践行司法为民
闻立君将各项工作统筹、贯通,以为民服务、为民解忧为工作理念,进行理论创新、工作创新。以一起检调对接案件的办理为例,闻立君在监所进行检察监督时,收到被羁押人提出的认罪认罚请求。在案管部门受案时,闻立君就有所了解,这是一起较轻微的伤害犯罪案件,在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谈心后,犯罪嫌疑人态度诚恳,闻立君就将此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在院领导指示下,与第一检察部的办案人进行了沟通,认为该案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闻立君安排了检调对接工作,请调解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家属进行调解,签定调解书,在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后,平房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近几年来,通过检调对接、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的有机结合,闻立君敢担当、敢作为,为民执法,为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做出了应有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