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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观察

“别在这测酒,熟人多,太丢脸” 一男子创下“屡教不改”认知“新高度”

2024-02-01 11:25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黄启先)屡撞“南墙”不思悔改,不断以身试法,拿生命在危险边缘来回“试探”:山东五莲县男子短短6年就创下四次无证、一次酒驾、两次醉驾的“斑斑劣迹”,刷新了人们对“屡教不改”的认知新高度。即使这样,该男子还特别要“面子”:别在现场测酒,这里熟人多,让人看见很丢脸!”

1月24日12时40分许,山东省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柴沟中队在府前街巡逻时,一辆号牌为鲁G9***2的黑色长城牌SUV进入了民警的视线。看到警车,该SUV突然拐进一小胡同,有明显逃避检查嫌疑,执勤民警很快在路口西侧将驾驶员控制住。在与驾驶员交谈时,发现驾驶员满嘴酒气又不能出示驾驶证、身份证,遂要求对其进行酒精检测。

看着周围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驾驶员“十分要面子”地请求执勤民警:上中队测酒吧,这里距我住的地方太近了,让熟人看见,太丢“脸”了!执勤民警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1mg/100ml,已涉嫌醉驾。按照程序,执勤民警依法将驾驶员带至医院抽血送检。

经上网核查,结果令执勤民警大吃一惊:驾驶员孙某,今年50岁,山东日照五莲县人,暂住高密柴沟镇,始终没有取得驾驶证,但身上却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2017年5月23日,因无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受到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4月23日,因危险驾驶罪被高密市人民法院判决拘役2个月;2023年7月26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受到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这次是孙某第四次无证、醉驾被查获,其屡教不改的次数,本人也感觉到了不好意思,也生怕别人笑话。但酒盅一端,又忘乎所以,令人无语。

1月30日,经潍坊市公安局有关部门鉴定,孙某血样结果为:97.6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有关规定,尽管孙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但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属于必须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月1日,记者从高密警方了解到,孙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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