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速四支队六大队:交通安全无小事 切记“酒驾”要不得
2024-02-14 10:42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张乔乔)新春佳节,亲朋好友互相走访、聚餐聚会、庆祝娱乐等活动增多,大家也常常会饮酒助兴,但酒过三巡也要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2024年2月12日16时许,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民警张晓崇、岳鹏东,辅警文小荣在辖区河津东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发现一辆黑色越野车在距离执勤点10米时突然停车,驾驶员和副驾驶试图交换位置,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走进民警便闻到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遂示意其靠边停车配合下一步检查,经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26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面对结果,驾驶员坦然承认,称自己当天11时许,在家庭聚餐时喝了“一点点”白酒,看到前面有警车便想着和妻子交换位置,没想到被交警当场查获。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驾驶员也意识到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错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车会大大降低驾驶人的反应速度以及预知危险的能力,面对突发情况极易因操作不当导致危险发生,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酒醉驾行为,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