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沿河:无证代驾还超速,驾驶人被查处

本网讯(张海)众所周知,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但这位驾驶人无驾驶证还帮人做“代价”,又超速行驶,最终被查处。
3月12日,贵州高速交警沿河大队在沿河收费站开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整治时,接大队指挥中心指令,称在辖区沿德高速一台小型轿车涉嫌超速行驶,请现场拦截核查。随后,高速沿河大队在沿河收费站拦下了该车。在执勤民警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关证件时,驾驶人只出示了行驶证,称其没驾驶证等相关证明。
经了解得知,驾驶员黄某某系贵阳人,准备跟朋友合伙到沿河县某乡镇干一些绿植项目,朋友已经提前押乘拉货的车过来了。因在这边需要用车,黄某某便主动做起了“代价”,明知无证还冒险把朋友这台小型轿车开过来作为日常使用,在行驶过程中没注意控制速度,才超速了。
交警强调:现在到处都有代驾,且随时都能找到代驾,哪里需要你一个无机动车驾驶资格的人来代驾呢,你还超速行驶,你这代价可有点大啊!
因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及超速行驶超过百分之十未达百分之二十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人黄某某被累计处以罚款11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没经过正规驾驶资格培训学习并通过测试时,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标志标线、交通安全注意常识、车辆安全驾驶技术、车辆车况检查、安全隐患排除及应急处置技能等内容了解不深,盲目驾车出行,极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且事故发生后无法获取保险理赔,违法成本极大。因此,未合法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请勿驾驶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