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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观察

专项行动,江苏南通吹响“交通蓝 护卫2024”水上交通执法冲锋号

2024-04-24 10:2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责任使命。4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从即日起,南通全面打响“交通蓝·护卫2024”水上交通执法攻击战,全面推进全市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

提升老龄干货船舶本质安全水平——对本省籍2007年6月30日前的船舶安放龙骨,对航区为A级的干货船进行综合整治。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严把船舶安全监督关,对于90%处在船舶安全检查时间窗口内的老龄干货船实施安全检查;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船舶要100%结合船舶营运检验,覆盖对船体结构完好性以及消防和救生设备有效性的检验内容。

深化水上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对内河危险货物运输船舶及经管企业、危险货物港口企业、靠泊作业的船舶及经营人进行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月度100%点验工作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100%闭环整改;对危险货物运输船舶100%开展营运检验; 认真落实江苏内河水域600总吨以下载运化学品船夜间禁航与单壳化学品船和单壳油船禁航有关规定;指导港口企业安装使用雷电预警、气体检测、视频监控、紧急切断等“四个系统”;严厉打击船舶进出港报告的违法行为,每天至少开展1次水上智慧执法系统、船舶报告系统、电子卡口、AIS系统等系统静态核查,静态核查率不低于辖区报告艘次的30%。对进出港报告信息的检查率达到100%,对严重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率达到100%。

深入推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对全市内河辖区航行船舶,全市辖区港口码头进行整治。推进船舶水污染物“船港城”协同治理。开展船舶燃油快速抽检、实施污染防治登船监督检查和船载危险货物登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船舶防污设施和船舶港口岸电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以及船舶垃圾污水的送交记录(其中船舶垃圾和生活污水送交应用信息系统比例应在80%以上,做到船舶水污染物“应交尽交”);督促靠港船舶按要求使用岸电;继续加强船舶使用燃料油质量监管;加强港口码头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加强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同时,全面落实内河水上交通消防安全责任。对全市辖区港航企业,已备案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活动经营者、内河通航水城水上交通运输船舶进行整治。

支队相关负责人透露,专项行动期间,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加强与海事、公安、应急等部门协同作战,落实区域协作“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建立违法信息抄告、案件协查等机制,推进违法行为人、船舶、执法信息等数据共享,努力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联合、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执法监管机制,统筹协调专项行动有序推进。(包宏龙、洪涛、宋晓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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