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县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2024-09-23 16:0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康旭东)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襄汾县公安局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2024年9月19日,襄汾县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狩猎案,抓获犯罪嫌疑人一名,查获强光手电、热成像仪等狩猎工具。
经查,2024年6月至7月(禁猎期),犯罪嫌疑人石某某(男,河北省人)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在未取得狩猎证的情况下,在襄汾县新城镇辖区禁猎区和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非法狩猎三次,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某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襄汾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野兔属于国家“三有”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请广大群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