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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观察

浅析农村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11-06 17:1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    户籍是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自商朝开始实行,在我国已有千年的历史,户籍因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因此户籍工作在公安工作中拥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原有的户籍制度已经不能完全解决目前户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尽管近年来一系列户籍政策相继出台,对户口管理起到极大的规范作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在群众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仍然大量存在出生不报、死亡不销等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事关人口信息的准确,从长远来看,也关乎国家政策的制定和施行。现笔者就竹园派出所作为基层农村派出所工作实际出发浅析农村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井研县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户籍管理的现状

竹园派出所管辖 “两镇”(竹园镇、门坎镇),辖区内12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大部分村组属于山区,辖区内常住人口4.8人,2024年以来,辖区共出生落户210人,迁入66人,迁出148人,死亡注销290人。户口承载和影响着人们的上学、就业和医疗问题,与每个居民息息相关。然而,由于历史因素、社会经济发展和各种管理制度等原因的影响,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除了本身的旧问题以外还遇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说新生儿落户不及时,一人多户口,姓名、出生日期和民族成分登记错误、人口漏登和应销未销等问题,这成为了当前农村户籍管理中普遍遇到的问题。

二、当前农村户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人户分离现象较为突出。一是近几年经济快速发展,地区之间劳动力交流频繁,很多农民长期外出务工,很少回家,从而造成人户分离;二是结婚的夫妻双方因为意识问题,很多应迁出或者迁入的人员未办理迁入迁出手续;三是现在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大多农村人在农村城市均有房产,因为工作和生活需要很少在农村居住。

(二)漏登、错登和重登户口依然存在。一是因为历史原因 ,2000年以前户籍管理都是手工填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登记错误、漏登、重登等现象,由于户口意识淡薄,群众觉得户口可有可无,等用到户口时才匆匆忙忙到派出所办理;二是新生儿落户不及时,由于农村受地理位置偏远,无出生证、非婚生或超生的现象比比皆是,试图通过十年一次的人口统计作为大赦的机会而不积极办理处罚手续,延迟落户。三是死亡不销,农村对销不销户无所谓的态度,觉得对其没有什么不利影响,而不愿主动销户,加上部分群众出于多领取退休金、养保金等目的,在家人死亡后故意拖延时间,不及时为其申报注销,给户籍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被动性。四是近几年媒体曝光的房姐、房妹的问题都跟重复人口有关,对此,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了力度很大的户口清理整顿工作,效果显著,但跨省人员的重口因为姓名不一致,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出生日期也不一致,加之当事人不配合,就给公安机关在核实重口时增加了不小的阻力。对于错登户口,主要是姓名、出生日期和民族成分登错的居多,这些差错又因户口迁移或时隔年份久远等原因,造成查找相应的户籍资料不方便或因历史原因户籍资料丢失,而无法提供原始依据,因而造成许多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差错至今存在并且更正无依据。

(三)户籍民警把关不严,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户籍窗口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承担着依法搜集、确认、提供本国公民的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住户人口基本信息的职责,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户籍民警在办理户口业务时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公正、便民、利民和高效、务实的原则,把好准入关。但平时工作中个别户籍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中玩忽职守、把关不严的情况。服务群众有时存在“冷硬横推”现象,破坏了警民和谐关系,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四)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理解。一是在户籍窗口,经常遇到群众拿着结婚证、房产证、带着银行卡和身份证等证件到派出所要求出具二者证件上姓名、出生日期等不一致的两人是同一人的证明;二是由于群众因姓名、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后,由于公安部维护人口数据库非常缓慢,造成银行身份核查系统未及时更新人口信息资料,经常会有群众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公安机关户籍室反映:户口在银行无法查询,办不成事,可到派出所查询,一切正常,问其原因都说“银行说叫我找派出所就可以了”、“房地产公司的人说叫我只管到派出所打证明就可以办理相关房产手续了”有理有据的可以出示,但有些要求不合理、无据可出的时候,群众对公安机关抱怨连连,以为是公安机关故意刁难,究其原因,主要是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户籍政策法规不了解,户籍管理知识缺乏,法制意识不强。

三、农村派出所加强户籍管理的对策

(一)提高户籍民警的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从根本上提高户籍窗口的服务水平。“上面一条线,下面千根针”,户籍窗口的业务比较琐碎繁杂,户籍民警要熟悉各项户籍管理规定,提高对户口的敏感度,不断加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在遇到二次改名、年龄变更却缺少材料等情况时,要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能做到既有理有据的说服群众。户籍窗口单位就是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重要代表,户籍民警在接待群众时要态度热情,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执法、服务规范,更要严谨细致、兢兢业业,严禁对待群众时作风粗暴,态度冷漠,语言生硬,行为蛮横,办事推诿,并坚决杜绝工作上的失误导致群众来回跑跑。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户口登记意识,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农村派出所要通过各种宣传方式,加强户口政策的宣传力度,公开各种户口政策与办事流程,增强办事透明度,明确户口登记、注销的法律意义,增强群众对户口登记、注销重要性、严肃性的认识,使群众从根本上认识到户口管理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户籍民警在在工作中要带着感情去工作,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与群众站在一条战线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户籍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基础信息数据。户籍档案是公安机关掌握人口信息的重要依据和手段,是一种不可替代的原始档案材料,户籍民警要将各类户口资料分类管理,逐一归档,使户口档案和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准确一致,强化户籍档案管理工作,有效整合派出所户籍信息资源,充实户籍基础信息数据,确保户籍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切实做到有据可查。

(四)依托社区管理,主动发现问题。户籍民警因其警种的特点,大部分时间在户籍室内为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到社区和群众中间走访的机会相对较少。这就需要社区民警了解部分简单的户籍知识,以便在日常走访的过程中能主动发现问题,如看见家中有刚出生的婴儿的,可主动询问是否已经落户,如果没有落户提醒其父母及时到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另外,户籍民警也应充分利用警民恳谈等活动,深入群众之中,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作者:井研县公安局竹园派出所 李林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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