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高速公路等车 交警暖心帮助
中国交通在线新疆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郑文斌报道)“谢谢警察叔叔,我下次一定注意,好好学习法律知识。”2023年6月26日19时50许,一个年轻人对两身着警服的民警充满感激地说。

年轻人叫阿某,是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所大学的大一学生,身着警服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吐鲁番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卡地尔·比希尔和协警马浩川。
原来,当天下午卡地尔·比希尔带领协警马浩川巡逻至G30连霍高速乌拉泊枢纽(出乌方向)远远看见应急车道上有一名男子拉着行李箱行走,旁边车辆不时疾驰而过。见此情景,民警迅速上前了解情况。经了解得知,阿某是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一所大学的大一学生,当天学校放假计划返回莎车县的家中,正好其叔叔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装货,他叔叔让他到G30连霍高速乌拉泊北收费站附近等,阿某就从市区打车到乌拉泊北收费站附近。一时无处等车的他就顺着应急车道往走,正在此时碰到了巡逻的高速交警。
卡地尔·比希尔告诉阿某天气变化快要下雨了,还是先到我们大队,在大队等你叔叔。男孩同意后就随民警大队,并把地址发给了阿某的叔叔,告知他男孩地址,让他到大队来接。到大队的路上,民警告诉阿某在高速公路上徒步行走是十分危险的行为,以后出门在外,不管什么原因,都一定要注意安全第一。阿某在民警的教育下认识到自己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安全风险,表示以后一定多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和规定,不再出现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情况。
大约一小时后,阿某的叔叔来到大队将阿某接走。临走时,阿某对民警的帮助一再表示感谢,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新疆高速交警提醒:高速公路属于全封闭道路,专供机动车通行,而且车辆多、行驶速度快,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禁止在高速公路通行,这不仅会对行驶车辆造成干扰,还会严重威胁到自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