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高速公路下私自倾倒垃圾?罚!
2024-01-16 12:01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八支队七大队针对路域环境、桥下空间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治理工作。1月14日,七大队接群众举报,发现厦蓉高速公路瑞赣段377KM+050M处北幅桥下人随意倾倒生活垃圾。
根据线索,七大队迅速行动,通过当地交警部门调取案发地近期附近乡道的监控视频,经过仔细筛查,发现有一辆赣B牌照的小型货车于1月13日在此处倾倒垃圾。随后,执法人员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联系属地交警调取到车主信息。在交警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驾驶员叶某于1月15日下午到七大队驻地接受调查处理。执法人员对驾驶员随意倾倒垃圾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乱倒垃圾不仅埋下道路安全隐患、污染环境、破坏城市形象,而且已经违反《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最终,执法人员认定当事人高速公路用地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并责令其清除现场遗留的垃圾,同时依据《公路法》第七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及对应情节予以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七大队将联合“一路三方”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公路桥梁、桥下空间等公路设施排查检查力度,严抓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黄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