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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速公安查处春运首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2023-01-10 10:55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刘欢)饮酒驾驶是违法,醉酒驾驶是犯罪,可是总有驾驶员抱着侥幸心理知法犯法。1月8日,就有这么一位酒高人胆大的男子喝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四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当日21时44分许,按照分局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的安排部署,乐山警务室民警在成乐高速夹江收费站开展春运夜查统一行动,在对川AN0HXX小型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赵某某神色紧张,举止异常,有意远离民警。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赵某某下车接受检查,赵某某有意躲避与民警的对话,且车内闻到浓烈的酒气,认为赵某某有酒后驾车嫌疑。经询问,该驾驶员赵某某承认在上高速之前在家与老婆吃晚饭时自个儿喝了2两白酒。为慎重起见,民警对赵某某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3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面对检测结果,赵某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道明了事情的原委:当晚刚吃了晚饭后,突然接到家住夹江县甘江镇老家的电话,他的父母突发高烧,情况比较危急。赵某某考虑到老婆夜间不喜欢驾车,加之晚上应该没有交警检查,他便心怀侥幸驾车和老婆从成都出发赶往夹江老家,哪知刚出收费站就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执勤民警对驾驶员赵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赵某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愿意接受处罚,并承诺今后一定遵守交规,做一名文明守法的合格驾驶人。民警对赵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他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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