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口走过了 倒车掉头不可取
本网讯(通讯员:杨蕾)按照春运后期专项整治行动统一安排,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安四支队八大队在辖区开展大规模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并且通过多渠道进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加强警民互动,齐抓共管,共同营造良好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氛围。
2月9日,四川高速公安四支队八大队民警接热心群众报警称一川A牌小车在辖区道路某匝道口位置倒车,且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后方车辆因车道被阻只能变道或者减速,致使高速公路通行受阻,情节较为恶劣。
民警立即对此警情展开调查,第一时间联系到该车驾驶员并开展进一步调查。经了解,驾驶员敖某驾驶川A牌小轿车前往乐山市市中区办事,准备从全福收费站下站,因自己的疏忽错过高速匝道入口,为了节省时间敖某“灵机一动”想着车只驶过路口30多米,反正没看到交警在附近,只需要“倒一把”便能回到正确车道,于是铤而走险在高速公路匝道口倒车,随后便从全福收费站驶离高速。
针对此次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安全驾驶意识与交通法规知识进行了强调和宣传最终,驾驶员娄某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
四川高速公安提醒:高速公路是封闭道路,通常情况下相隔一段距离就会有一个出口,即便错过,只能“将错就错”继续前行,到下一个出口驶出后再掉头返回。高速公路随意停车、倒车、掉头、逆行等“纠错”操作看似省下绕行时间和金钱,但往往得不偿失,极易酿成交通事故,铸成大错,近期发生的“许广事故”历历在目,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驾驶、守法驾驶、文明驾驶。八大队也将持续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必将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