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别侥幸 谨防“隔夜酒驾”
2023-02-17 10:24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中国交通在线
本网讯(通讯员:王煜)2023年2月7日早晨,四川高速公安六分局七大队民辅警依托G5京昆高速公路攀枝花收费站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08时许,在对进站的川Q *****号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肖某疑似存在饮酒后驾车的行为,而驾驶员肖某表示自己是刚喝了红牛,为了进一步确认肖某是否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在证据面前,驾驶员肖某承认自己在前一天晚上与家人吃饭,期间喝了几瓶啤酒,直到晚上23时结束,然后返回酒店休息,第二天一早准备驾车返回宜宾,在收费站看到有民警查酒驾,于是喝红牛是为了掩饰自己前一晚喝了啤酒,害怕被查出隔夜酒驾。经查,肖某在2021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宜宾市屏山县公安交警查处过,这是肖某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肖某属于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肖某对自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肖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驾驶员肖某将面临1000-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10日以内行政拘留。
四川高速公安提示:“隔夜酒”危害大,千万谨慎别侥幸,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